1. 明确要求行腹腔镜手术的患者;
2. 体重指数(BMI)≥30 kg/m² 或 < 18.5 kg/m² 的患者;
3. 对任何局部麻醉药(罗哌卡因、利多卡因、布比卡因、普鲁卡因、丁卡因、苯佐卡因、达克罗宁等)有过敏史的患者;
4. 对任何全身麻醉药(丙泊酚、瑞芬太尼、舒芬太尼等)有过敏史的患者;
5. 对任何 CT 或 MRI 对比剂(碘化造影剂、含钆造影剂等)有过敏史的患者;
6. 对任何超声耦合剂有过敏史的患者;
7. 存在明显肾功能不全(血清肌酐 > 正常上限 2 倍)的患者;
8. 伴有严重脊柱畸形的患者;
9. 存在肿瘤远处转移的患者;
10. 曾接受过肝部分切除术的患者;
11. 需急诊手术的患者(如肿瘤自发性破裂并大量出血);
12. 穿刺部位附近存在皮肤感染、疖、脓肿或脊柱结核的患者;
13. 纳入研究前 6 个月内有脑血管意外病史的患者;
14. 纳入研究前 6 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、心肌梗死或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;
15. 患有严重肺部疾病(如肺纤维化、严重肺气肿、肺心病),或第 1 秒用力呼气容积(FEV1) 50 mmHg 的患者;
16. 急性或活动性感染控制不佳(感染所致发热 > 38℃)的患者;
17. 高血压或糖尿病控制不佳的患者;
18. 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的患者;
19. 怀疑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;
20. 正在接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患者;
21. 需同时接受其他疾病手术治疗的患者;
22. 有慢性疼痛或阿片类药物使用史的患者;
23.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;
24. 合并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;
25. 无法或拒绝遵守研究所需治疗和监测要求的患者;
26. 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;
27. 拒绝提供知情同意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