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既往胸部恶性肿瘤手术史;
2.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,包括放射治疗、细胞毒性药物、靶向药物、单克隆抗体或实验治疗;入组前7天内服用过抗肿瘤的中草药的患者;
3. 病理为小细胞癌或出现远处转移者;肿瘤侵及颈段食管或高位胸上段需要连同喉切除的患者。
4. 伴有严重的心、肝、肾疾病;神经、精神疾病;伴发严重感染者;
5. 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;
6.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(收缩压>140 mmHg,舒张压>90 mmHg);
7. 患有Ⅰ级以上冠心病、心律失常(包括 QTc 间期延长男性>450 ms,女性>470 ms)及心功能不全;
8. 由于肿瘤明显入侵食管病灶相邻器官(大动脉或气管)导致具有较高的出血或穿孔危险的患者,或已经形成瘘管的患者;
9. 已知患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、患有活动性肺结核;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。或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且需要对症治疗或既往2年内该病病史。
10. 患者对嵌合或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、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;
11.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的患者;
12.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。